警局長涉賄辯與友合資買屋 死後遭法官兒戳破謊

出版時間 2014/04/24
劉勤章在桃園縣警局長任內病逝,告別式時警方將他的制服移交給兒子。資料照片
劉勤章在桃園縣警局長任內病逝,告別式時警方將他的制服移交給兒子。資料照片

桃園縣前警察局長劉勤章,18年前擔任保六總隊長時遭人檢舉收賄包庇賭博電玩大亨周人蔘,並透過友人陳春亮洗錢,以2600萬元購買台北市內湖去碧湖山莊附近一棟兩層樓透天豪宅,登記劉妻名下,當年警政署調查時,劉勤章堅稱絕無收賄,房子是他與陳春亮合資購買,陳也證稱確實出資一半,警政署最後以查無收賄證據結案,事後劉勤章一路升官,歷任警專校長、警政署副署長,前年才在桃園縣警局長任內病逝。

劉勤章夫婦相繼過世後,豪宅由兒子、現任高雄地院法官劉熙聖繼承,不料,陳春亮前年突向士林地院提告,以警政署當年的調查報告為證,要求討回豪宅的一半產權。

劉熙聖不服,主張房屋是雙親出資購買,且每年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是劉家繳納,所謂「一人一半」只是父親當年與陳男套招的說詞,反批陳男企圖「弄假成真」。

不過,士林地院審理時,律師蘇新竹出庭證稱,劉勤章和陳春亮多年前確曾找他見證房產「一人一半」。此外,當年的保六總隊督察長金耀勝也證稱,劉、陳當時接受調查時說詞一致,法官因此認定當年2人確實合資購屋,日前判陳春亮勝訴,有權討回一半房產。劉熙聖不服提起上訴,正由高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