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遭叔強暴 自視不潔落風塵

出版時間 2014/04/19
65歲張姓男子坦承嫖少女。寶智華攝
65歲張姓男子坦承嫖少女。寶智華攝

斗六市一名14歲單親少女,因被叔叔強暴,對人性及社會感到失望,無心學業,沈迷網路聊天,國二即輟學,單親父拿她沒輒,少女今年初在網路結識新竹市24歲曾姓網友,發展網戀,無預警離家到新竹市找曾共同租屋同居,並發生性關係,少女為籌措生活費,看報紙找到一家摸摸茶的徵小姐廣告,前往應徵,每次交易7000元,少女實得3000元。少女父親報警協尋,雲林縣警局婦幼隊及斗六分局偵查隊上月查獲應召站,救出少女,將她安置,並將曾姓網友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函送偵辦。

業者告知少女,陪客每節40分鐘1400元,客人一次買5節即提供全套服務一次,性交易每次總額7000元,由業者抽佣4000元,小姐實得3000元。少女為了生活,決定下海;應召站業者也不管少女未成年,對外還廣為宣傳,吸引許多中年人、老翁登門尋歡。

警方根據少女供詞,目前掌握應召站二名業者及二名嫖客身分,其中一名張姓嫖客已經65歲,警方昨傳訊張到案說明,張坦承不諱,辯稱「不知道她才14歲,如果知道,打死我也不敢做」。警員對張的說法不以為然,表示少女的個性十分天真,身材不高,外表一看就知道還是未成年國中生。警方目前正陸續傳訊應召站業者及另一名嫖客,偵訊後將各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妨害風化及人口販運等罪嫌函送偵辦。(寶智華/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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