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夜市路燈電人害婦失憶 判國賠128萬

出版時間 2014/03/25
陳婦送醫前一度心跳停止。資料照片
陳婦送醫前一度心跳停止。資料照片

在高雄六合夜市賣冷飲的陳姓婦人,2年前工作時被攤位旁的漏電路燈電暈,一度心跳停止,急救後雖撿回一命卻造成腦損傷、失憶,她向市府養工處訴請國賠500萬元,高雄地院判決養工處應賠償陳婦128萬元。
 
45歲的陳婦是在2011年6月某日晚間為打開冷飲攤招牌燈,手拉電源線走到攤位旁,要將插頭插進安裝在電桿上的插座,不料因緊鄰電桿的路燈漏電,陳婦誤觸路燈後就觸電動彈不得,陳婦被拉開後一度心跳停止,警消到場急救後緊急將她送醫。陳婦主張她因電擊受到電燒傷、缺血性腦病變、肺炎、呼吸衰竭等傷害,在加護病房住了10天,目前呈現腦損傷、失憶症候群,現仍在治療復健中。
 
法院傳喚台電人員作證後發現,路燈底座因有2 條外接電線漏電,導致路燈成為帶電體,認定是養工處未盡到管理維護之責,造成陳婦損害,應賠償陳婦128萬元。仍可上訴。(王吟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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