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警員涉暴力討債遭檢警偵辦。翻攝畫面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警員陳聰榮(45歲),遭人檢舉涉嫌協助友人代為討債、購買土地、唆使毀損車輛、吊載他人石頭及買賣涉恐嚇、毀損、竊盜、詐欺、侵占等多起刑案,花蓮縣警局獲報後已主動展開偵辦。
縣警局長艾鵬表示,今天召開考績會,針對陳聰榮違法犯紀案件審議,決議陳報內政部警政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並予以停職處分。
陳聰榮以患有重大疾病,自去年底起申請長期病假,病假期間不知潔身自愛,好好養病,涉足不妥當場所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在外經營藝品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並發生上揭違法案件,經多次勸戒,卻仍我行我素,屢勸不悛。
艾鵬表示,對於員警違法行為,摒除「官官相護、大事化小」之心態,以鐵腕手段及「不枉直、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的原則,依法究辦,以端正風紀。(李光濱/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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