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新聞】淪陳進興性奴 女泣:還能愛嗎?

出版時間 2014/03/13
遭陳進興性侵的哈拿,後來靠宗教的力量才對生命重燃希望。翻攝《壹週刊》
遭陳進興性侵的哈拿,後來靠宗教的力量才對生命重燃希望。翻攝《壹週刊》

十七年前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逃亡時至少性侵十九名女子,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哈拿(化名)被軟禁月餘,因幫陳租屋,遭法院依藏匿人犯罪判刑三年八個月。《壹週刊》昨報導,哈拿十多年來工作不順、酗酒,她不服被當共犯,泣訴:「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還能愛嗎?連喜歡一個人都覺得是罪惡。」但當年辦案的警方有人感到同情,也有人直言:「她真的錯了!」

當年偵辦白曉燕命案的台北市刑大大隊長、現任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向《蘋果》指出,對哈拿表示同情,但現在她已付出代價,社會應給她更多包容。不過一名參與辦案的警員說,哈拿在警方追捕陳進興等人時扮演關鍵角色,她的出現拖延、阻斷警方逮人的軌跡,更讓陳嫌繼續犯下方保芳診所的命案,所以檢、警、法官都認為她確實犯了錯。

當年哈拿的辯護律師林憲同昨忿忿不平說,哈拿是原住民,當時僅二十歲,陳進興持槍闖進哈拿住處,在床頭看到她家人照片,逼問出家人資料,威脅哈拿聽話,她不敢報警是怕陳報復,但法官卻無同理心,害了哈拿一生;一審判哈拿有罪的法官,目前已調任最高法院,她昨透過發言人說:「依法判決,不便受訪。」(張芳榮、陳韋劭、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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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5條人命、強暴逾19名婦女的陳進興,最後被判死刑後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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