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黃姓男子因赴中國工作,於2006年在福建1處養生館結識妻子宋姓女子,2人產生情愫於2007年2月結婚,婚後育有1子。黃男仍繼續在中國工作,而宋女則是攜子到台灣公婆家定居。但宋女的婆婆發現媳婦行為有異,自己當柯南蒐證發現媳婦外遇,黃男於日前向新竹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在中國工作時結識宋姓妻子,其後2人結婚並在台灣生下1名子女,但因黃男必須長期在中國工作,宋女在婚後則住在黃男父母家中,並在養生館工作。
原本看似正常的家庭關係,直至婚後2年許,因婆婆有急事到養生館找媳婦,卻意外發現媳婦根本不在公司,其後雖宋女先謊稱身體不適休假,卻又不小心說溜嘴,讓公婆得知宋女其實是與男性友人同遊劍湖山,加上宋女時常一大早出門半夜回家,讓公婆起疑。
法官指出,在2009年2月間黃男返回中國工作後,宋女隨即表示也要返中國探視家人,婆婆因不放心媳婦獨自前往機場,而堅持送行。但到達機場後宋女卻不斷拖延並要婆婆先回去,宋女的婆婆便佯稱離開返家,其實是躲到一旁觀察,卻意外發現1名男子出現,並將宋女用車接走。
由於媳婦的行為怪異,兒子又不在台灣,婆婆決定自行蒐證並將其記錄在筆記本中,包括宋女何時出門、何時返家、與何人見面及去了哪裡等。婆婆的筆記本中甚至記錄2012年1月媳婦與1男性進入新竹市薇閣汽車旅館,2人在館內從早上9時待到中午12時才離去。
同時黃男與宋女的5歲幼童也曾童言童語的告訴宋女公婆,有個「舅舅」帶他去看牛,但法官指出宋女在台並無親屬,憑空冒出來的「舅舅」足以證明宋女在外交友可疑。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宋女確有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因此婚姻破裂有責任,判准黃男離婚之訴,子女歸黃男撫養。(侯力元/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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