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掉包安毒 書記官盜賣贓物434萬

出版時間 2014/02/18
桃檢書記官林明宗(左)掉包毒品遭重判。資料照片
桃檢書記官林明宗(左)掉包毒品遭重判。資料照片

桃園地檢署前書記官林明宗3年前利用掌管贓物庫職務機會,以冰糖掉包贓物庫內的安非他命,盜賣牟利4百多萬元,被最高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罪,判刑 22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明宗(41歲)是利用毒品被檢警查扣後,勢必要統一銷毀,但銷毀前只會針對外觀、數量清點,不會逐一檢驗毒品成分的機會,以外觀相似的冰糖掉包安毒,林前後9次偷毒,共將約4.8公斤的安非他命等毒品交給有毒癮的女友黃玉華使用或販售,獲利434萬元。

案發後林被記2大過免職,法官認其行為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桃園地檢署形象,但考量他對各項犯行分別自首、自白犯罪,且已將不法所得全數繳回,最後依9項毒品罪共判刑22年定讞,黃女則另案審理中。(劉昌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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