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與白女分手後,為了一台LG冰箱,鬧上法院。圖為隋棠代言LG冰箱活動。資料照片
林姓女子與白姓女子交往後,去年9月拿出99萬與白女合資購屋,於新北市共築愛巢,但感情之事,變幻如雲煙,不到半年,2人鬧分手,還為了同居時的水電費、健保費及房屋、電冰箱等財產鬧上法院,最後法官判白女應付林女14萬餘元;仍可上訴。
林女指出,她2012年9月她與白女合資買房,2013年4月2人分手,並簽下和解書,林女同意14天內搬家,並還屋,白女則應付她135萬元,但她搬走後,白女卻不給錢,林女因此提告向白女討錢;白女指出,林女搬家時,私自將屋內的LG冰箱搬走,違約在先,她才沒付錢。
法院審理期間,白女已先還林女120萬餘元,並主張尾款14萬餘元,應由她先前支付的水電、電信等費用抵償,但未獲法官認同,法官判白女應再還14萬餘元。(劉志原╱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