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又想自立門戶 鴻海前經理進看守所

出版時間 2014/01/28
鄧志賢收受廠商賄賂遭收押。胡瑞麒攝
鄧志賢收受廠商賄賂遭收押。胡瑞麒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鴻海集團前高層集體向廠商收賄案,前經理鄧志賢原本獲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檢察官抗告成功後,台北地院認為,鄧在境外有銀行帳戶,且又有意在香港自立門戶發展通路事業,可能會逃亡,加上他有用Line等通訊軟體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下午5點許鄧已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檢署偵辦鴻海員工收賄案,目前已有鴻海SMT前技術委員會副主委廖萬城、白手套郝緒及鄧志賢等3人遭羈押,原本獲交保的鄧志賢,經檢察官提出新事證給法官,指出他的帳戶內,有多筆來自鴻海供應商的匯款,加上有史大綱等證人未到案,且有逃亡及串供之虞,今遭收押。(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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