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炒股案 股市炒手改收押

出版時間 2014/01/23
原獲交保的鍾文智,遭北院改裁定收押。資料照片
原獲交保的鍾文智,遭北院改裁定收押。資料照片

北檢偵辦特藝石油存託憑證(TDR)弊案,認定股市炒手鍾文智,涉與前寶來證券協理何國威等3人聯手炒股,大賺逾1億2千萬黑心錢,因4人均有串證之虞,遭北檢依刑責7年以上的《證卷交易法》炒股重罪一併聲押。
 
但北院認定4人不法所得扣除交易成本恐不到億元,不構成重罪羈押要件,諭令4人各20萬交保。北檢不服提抗告成功後,北院下午召開更裁庭後,鍾文智與另名共犯王永順,遭改裁定收押。(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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