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如偷 人夫爬牆辱鄰女判3年半

出版時間 2014/01/13
葉男覬覦鄰居女子美色,爬牆入侵對方家中強吻她。
葉男覬覦鄰居女子美色,爬牆入侵對方家中強吻她。

【徐彩媚/嘉義報導】男子葉烟彰覬覦鄰居妙齡女子美色,去年於清晨5時許,爬牆侵入女子房間,女子驚醒,葉男強行抓住女子雙手,逼到床邊靠牆,強吻女子3秒,女子強力反抗,他竟抓著女子頭髮,朝衣櫃和地板猛撞。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3年半徒刑,傷害部份判半年。
 
判決指出,葉烟彰和20多歲被害女子原本住同棟大樓同層樓,葉男去年9月16日清晨5時許,沿著樓梯間紗窗與鐵窗,爬進女子房間,把正在睡覺的被害人驚醒,葉男強吻女子被反抗,抓女子頭髮撞衣櫃和地板,造成女子左前額頭、左側顏面及眼周外傷,後枕部及右側肩胛疼痛。
 
法官認為,葉男正值青壯年,並有妻室和女兒同住,竟不忠實自已配偶,爬牆侵犯鄰居女子,形跡敗露還使用暴力,也未取得被害人原諒,難以減輕其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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