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弘/台南報導】「Baby被我踢到,不能動了!」台南市消防局日前接獲永康一名女子報案,以為有嬰孩受到重傷,趕緊派遣復興分隊出動救護車馳援,警消到場連忙問說「小朋友呢?」,只見女子自床底拖出的Baby竟是一條吉娃娃,當場傻眼,拒絕送醫並嚴詞勸導「救護車是救人不是救狗的」。
這則44秒的蒐證影片上傳臉書後引發討論,「濫用!開罰單」、「白目!」,一面倒抨擊報案女子。也由於報案女子有大陸口音,有網友戲稱:「人家大陸比我們先進哦,狗也可以坐救護車」。
復興消防分隊長陳仁義說,依消防法規定,若謊報可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該名大陸女子依親歸化我國,是第一次報案,可能是不懂我國法規造成誤會,所以並未開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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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小朋友安危,警消林宗毅(右)率替代役下車爬坡快跑,想不到卻是烏龍報案。王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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