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后里區一家工廠李姓員工(49歲),於今年1月24日駕駛小貨車正要從工廠大門駛出,不慎撞擊陳姓女機車騎士,致其手腕、膝蓋擦傷。因肇事車已經逾期遭註銷牌照,工廠郭姓(42歲)和李姓(42歲)負責人為申請車禍保險金,竟趁女騎士送醫、警方尚未到場時,要員工先將肇事車調包,由找張姓駕駛人(24歲)頂替肇事李姓司機,李姓負責人並敲壞該車保險桿、方向燈,偽造車禍證據。
事後,郭、李等人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在產險公司核發6千元理賠金前,有民眾提供車禍前後2人調包肇事車輛的監視器畫面供警方參考,始戳破詐領計謀。因4人坦承犯罪,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詐欺未遂罪給予緩起訴,負責人郭、李需各向公庫支付9萬、6萬元,李、張司機各支付3萬、7萬元,緩起訴期間1年。
【更多精彩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