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輝/台南報導】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周盟翔數月前接獲情資,臺南市第116期永康大灣自辦市地重劃案中土方工程有浮報工程費用支出,以詐領抵費地。昨天指揮檢警搜索重劃案工務所和營造公司等8個處所,傳喚15人到案,經複訊今依偽造文書和詐欺等罪嫌,諭令林姓監工、薛姓和林姓負責人分別以5至1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116期重劃案預計工程費用約為2.6億元,重劃工程完成後,土地重新劃分,除地主、政府可分配的土地外,尚有約5000坪的土地為抵費地,由出資人依出資金額及比例取得。
檢察官周盟翔昨天與檢察官劉修言、李尚宇、許華偉及粟威穆指揮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警永康分局、第一分局及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等,出動100多名警調人力,同步搜索116期重劃案工務所、營造公司、工程行、環保科技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等8處所,傳喚環保科技公司薛姓負責人共15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已有多名被告及證人坦承未實際施作工地現場土地改良挖方及廢方清運處理,而於相關工程報表填載不實數據及開不實發票,虛灌工程費用至少約3700萬元。
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姓監工、薛姓和林姓等人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嫌疑重大,今天分別以5至16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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