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性侵前科累累的林姓男子,2011年底,在竹北一處河堤假裝運動男,見一名慢跑女經過,竟尾隨用手摀被害人嘴,伸出鹹豬手襲胸,被害女大叫林男才嚇跑。被害女立即打電話要家人出來逮狼,成功攔阻色狼並扭送法辦。
新竹地院審理發現,林男性侵前科累累,2011年4月才誆騙一名女子,指身體虛弱需要按摩,在超市旁停車場指姦女子得逞,檢警採集林男指甲內被害女的DNA,今年4月遭台灣高院判刑1年7個月,目前已入監服刑。
本案被害女在2011年12月受害,雖林男否認犯行,但被害人指證歷歷,考量被告是中度智障,但不思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在河堤猥褻被害人,犯後矢口否認,未見悔悟,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新竹地院表示,本案將等台灣高院判刑確定後,由檢方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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