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進男/基隆報導】基隆市阮姓婦人1家3人,日前到陳姓前媳婦住處,想要拿回兒子的衣物時,遭無緣的陳女拒絕,雙方一言不合,婆、媳互飆三字經,互告公然侮辱。
法官檢視陳女手機蒐證影音,證實阮婦有辱罵「X妳老母啦」等穢言,但沒有聽到陳女罵前婆婆「X你娘」、「老查某」等話。阮婦兒女作證說,是陳女罵完母親後,才開始錄音的。法官認為阮婦家人供詞反覆,且陳女縱使有說「老查某」一詞,其語意也應未達眨損人格、名譽程度,全案審結,判處阮婦5000元罰金,陳女無罪,仍可上訴。
想看更多現場直擊鏡頭,請快進蘋果關鍵現場粉絲團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