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錢不成借錢不著 搶銀行匪投案

出版時間 2013/08/30
搶匪李名翔被移送法辦。林金聖攝
搶匪李名翔被移送法辦。林金聖攝

【林金聖/台北報導】前天27日到北市內湖彰化銀行持槍搶劫的李名翔,自知法網難逃,清晨在女友的勸說下前往派出所投案,李嫌向警方供稱,是因為欠下巨額賭債,才會起意持槍搶劫銀行,至於做案槍枝是朋友寄放的,因卡彈又沒搶到錢,就把槍枝丟到泰山泰林路旁的大排水溝內滅證。

李姓嫌犯在犯下銀行搶案後,返回新莊與女友同租的套房內藏匿,隔天清晨6時許搭計程車出門前往瑞芳向親友借錢又借不到,於是在瑞芳1間汽車旅館住了1晚,隔天回到新莊後看見已遭警方鎖定身分,走投無路下,於是清晨3點左右在女友勸說陪同下至新莊福營派出所投案,警方偵訊後依強盜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李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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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嫌李名翔還曾犯下3年前饒河街銀樓搶案。林金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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