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鄭余鎮違反《公司法》遭判拘役。資料照片
【劉志原╱台北報導】曾與藝人王筱嬋傳緋聞,還說王女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的前立委鄭余鎮,2005年間被控開設合益公司違法吸金,3年前被依《銀行法》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確定,檢察官另查出,鄭余鎮與共犯戴忠益成立合益公司時,未實際繳納股款1000萬元,又再將2人起訴,台北地院今依違反《公司法》判鄭余鎮與戴忠義各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萬2500元。
判決指出,戴忠益、鄭余鎮於2人於法院審理時已坦承犯行,原各判拘役50天,但因兩人犯行在2007年4月24日以前,適用減刑條例,因此才各減為25天,均可以用罰金900元易科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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