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耀昌今天被一審判刑9年。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國民黨籍立委徐耀昌,15年前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期間,明知省府環保處與縣府明令頭份垃圾場不得引進外縣市棄土,且要求嚴格控管核發棄土證明,但徐仍違法放水核發棄土證明給包福碧等棄土仲介業者,讓包等人販售給營建業者牟利1291萬餘元,被依圖利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近12年,徐耀昌始終否認犯行,且辯稱一切都依合法程序處理,但法官根據相關證據仍認定他有罪,今天依圖利罪判徐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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