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版蕭薔」欠租3年  判還180萬

出版時間 2013/07/08
呂雅惠有「貴婦版蕭薔」之稱。資料照片
呂雅惠有「貴婦版蕭薔」之稱。資料照片

【劉志原╱台北報導】有「貴婦版蕭薔」之稱的名媛呂雅惠,遭控3年不繳房租,屋主提告追償後,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呂雅惠的確自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住在屋主王汝槐屋內,未按月付房租5萬元,判呂應付180萬元;仍可上訴。

王汝槐是呂雅惠丈夫陳學良的姊夫,呂雅惠認為,這棟位於內湖的房屋由她在2006年下訂,並付頭期款266萬元後,借用王汝槐名義購買,再由丈夫陳學良付貸款,房屋實際上是她的。

一審簡易庭法官認為,呂雅惠無法證明是借名購屋,而王汝槐已提出呂女所簽租約,認定呂女欠租屬實,判她應付房租,呂上訴後,仍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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