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政商名人詐4億 鉅晶吸金主嫌被遣返

出版時間 2013/05/03
法務部人員押送張伊犁回台北地院。黃仲明攝
法務部人員押送張伊犁回台北地院。黃仲明攝

張伊犁、賴奐辰2000年4月宣稱計畫以45億元創設鉅晶公司,發展玻璃產業,和當年剛卸任新聞局長的趙怡簽下契約書,約定由趙出任鉅晶董事長,除可獲得權利金一千萬及月薪30萬,還可無償使用賓士轎車,檢方認定他參與籌備公司業務,使上千名投資人誤信鉅晶前景可期而競相認股,助長鉅晶違法吸金4億餘元,將他和張、賴等7人依詐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由北院審理中。而被指涉案的前立委林忠正、前中姐凌蕙蕙等人獲不起訴。

案發後張、賴潛逃中國,被求刑3年6月,中國公安查出他在山東擔任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荷澤市台商協會會長,在中國吃香喝辣,不願回台,日前將他緝捕到案,下午被遣返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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