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百億買豪宅 「心靈導師」判12年

出版時間 2012/12/10
檢調查扣3億元的現金贓款,其中1億多元放在桌上清點。資料照
檢調查扣3億元的現金贓款,其中1億多元放在桌上清點。資料照

「紅富海」非法吸金案,法官認定黃姓主謀(53歲)、林姓丈夫(52歲)負責集團轉投資操作,黃姓妹妹(48歲)擔任集團財務管理,吸金款項高達199億餘元購豪宅等;法官今天依銀行法,判黃婦12年、併科罰金4億,丈夫和妹妹各判10年、併科3億罰金。

判決指出,2003年涉嫌以8個月為1期,每期存款100萬,就付8萬元豐厚利息為誘因,用老鼠會方式吸收下線,再由黃婦以「太仁心靈導師」身分自居,向存款人講解應心存善念、如何養生等「心靈講座」。

因初期正常利息支付,吸引台北、桃竹苗等地7000多人存款,吸金款項高達199億餘元,購買淡水大樓3個樓層,訂購天母、板橋等區域豪宅;檢警查扣24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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