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徒步3.5公里找離家媽 一度走失

出版時間 2012/08/23
警方循循善誘,女童(左一)才說出自己及母親的姓名,讓警方循線與家屬取得聯繫。翻攝畫面
警方循循善誘,女童(左一)才說出自己及母親的姓名,讓警方循線與家屬取得聯繫。翻攝畫面

上周四深夜11時許,一位民眾帶著一名7歲女童到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求援,民眾焦急地對值班警員說,「怎麼問她的姓名及家住何處?她都不回答!」
 
員警發現女童神情慌張,用柔和的語調安慰,並自掏腰包購買飲料及零食,漸漸取得迷童的信任,讓她卸下心防,開口講話,問出女童及母親的姓名,再利用資訊系統查出她住在鳳山區鳳林路,通知女童的父親到所領回。
 
警方說,這名女童的父母親吵架,媽媽氣得離家出走,她因想念媽媽,所以外出去尋找,從大寮走到近鳳山約3.5公里,走了一個多小時,被民眾發現報警。當晚女童父親到派出所看到女童,直向在場警員說:「謝謝!謝謝你們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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