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男酒後持刀襲警 被判4年半「遠離酒精危害」

出版時間 2012/07/26
江姓醉漢(大圖)砍傷警員黃國峻(小圖,翻攝畫面)的左耳及後頸,幸未危及性命。資料照片
江姓醉漢(大圖)砍傷警員黃國峻(小圖,翻攝畫面)的左耳及後頸,幸未危及性命。資料照片

去年12月23日晚間,基隆市1名51歲江姓男子因懷疑同居的王姓女友與1名鄭姓男子有染,用水果刀劃傷肚皮數刀並咬傷王女。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江男還持刀襲警,將警員黃國峻砍傷。法院一審將江男判刑4年6月,以使江男遠離酒精危害。

警方調查,江男持刀劃傷女友肚皮,警員黃國峻、羅文得到場處理,遭江男辱罵後,江男衝入廚房內拿出菜刀狂砍,致黃警後腦勺、左耳上方各被砍1刀。江男向法官說,當時他菜刀是要砍自己,有揮舞菜刀,但不知揮到什麼。法官認為江男雖有悔意,但未取得黃警諒解,且江男過去也曾有酒後傷人紀錄,因此判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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