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車手賺2萬5 判3年10月

出版時間 2012/07/23

施姓女子(27歲)3年前加入詐騙集團,集團成員在中國大陸跨海打電話,向黃姓被害人等人佯稱自己是檢察官、書記官,謊稱「你涉及力霸掏空洗錢案,因傳喚未到,要上銬拘提,但我們跟承審法官李英豪熟,可以代為說情」,陸續誘騙3被害人共交出254萬餘元現金「監管」。
 
被害人報警後,主謀已不知去向,施女因擔任司機,收取百分之1報酬,她載集團共犯至現場面交取款遭逮,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施女雖僅是擔任司機,但最終目的也是詐財,屬於共同正犯,判3年10個月,並繼續收押,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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