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割頸殺婦 二審改判15年

出版時間 2012/04/23
大學生莊鈞皓前年闖入民宅殺害婦人,二審改判15年。翻攝網路
大學生莊鈞皓前年闖入民宅殺害婦人,二審改判15年。翻攝網路

南開科技大學夜間部學生莊鈞皓,前年侵入鄰居家行竊失敗,殺死屋主之妻李雪貞,原一審判刑20年4個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後,認為莊男無強盜行為,僅犯下殺人罪,改判15年徒刑。
 
莊男前年7月被屋主之妻李雪貞發現,李女多次稱「我知道你是誰!」,莊男先拿電話線勒昏李女,再拿水果刀剌殺李9刀致死,一審、二審依強盜殺人罪判他徒刑20年4個月有期徒刑。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莊男入侵住宅並無強盜行為,只認定他犯下殺人罪,法官也考量,莊男是單親家庭,家人犯後請求原諒、莊男也當庭下跪求原諒,並賠償350萬元和解,開庭時,莊與母親2人淚眼相看、啜泣等,改判處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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