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京榮被控性騷女職員,因法律不溯既往,撤銷性騷認定。資料照片
台中市明道中學前副校長鄭京榮,2008年遭1名徐姓女職員舉行記者會指控性騷擾,指鄭京榮1999年起多次寫信給她告白,還趁機從後熊抱她,她向校方舉發竟遭不續聘;鄭京榮則否認性騷擾,表示是「精神外遇」。《自由時報》報導,前台中縣政府經調查後,認定鄭京榮確實性騷擾,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後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2002年3月才實施,鄭的行為均發生於該法實施前,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撤銷性騷擾認定。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