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公布國賠金額統計,累計今年1至8月賠償金額已達1億4277萬元,是1982年國賠上路以來的最高金額。中央社報導,由於中央政府單位的國賠金,由法務部以預備金支應,法務部計劃修法,中央改由各機關自行編列支應。
依法務部統計,去年豐丘明隧道坍塌案、台16路基崩塌案,國賠達8000餘萬元,今年國道3號坍塌國賠3900餘萬元,雙園大橋斷橋2300餘萬元。若修法通過,日前南部某特教學校爆發集體性騷擾案,家長和學生若申請國賠通過,就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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