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伏特電擊棒襲店長 「就要海尼根」

出版時間 2011/08/01
包包裝酒 嫌犯黃子育偷偷將冰櫃中兩罐海尼根啤酒(圖2)塞進包包裡,再若無其事走向店門口。 翻攝畫面
包包裝酒 嫌犯黃子育偷偷將冰櫃中兩罐海尼根啤酒(圖2)塞進包包裡,再若無其事走向店門口。 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男子黃子育(29歲,苗栗人)與女友在台北租屋同住,失業多時又想喝海尼根啤酒解悶,但缺錢的他竟持30萬伏特的電擊棒,電傷超商沈姓店長(35歲),致他頸椎部分皮膚焦黑、四肢無法動彈,住進加護病房觀察,暫無生命危險。黃嫌落網時模仿啤酒廣告詞說,「就是要海尼根!」警方啼笑皆非,訊後將他依加重搶奪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黃嫌為喝海尼根偷2罐啤酒共132元,不惜由偷變搶,從本刑5年以下的竊盜罪,變成7年以下、1年以上的加重搶奪罪。

【動新聞】「就要海尼根」電擊棒攻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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