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醫弊案 胡志強妻舅收賄387萬被起訴

出版時間 2011/07/22
檢方查出邵國寧擔任台中醫院院長時收賄387萬多元,將他起訴。資料照片
檢方查出邵國寧擔任台中醫院院長時收賄387萬多元,將他起訴。資料照片

衛生署立醫院收賄弊案,桃園地檢署今起訴48名官商,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被求處25年徒刑,並科罰金700萬元。台中市長胡志強妻舅、台中醫院前院長邵國寧也被檢方查出非法所得387多萬元,被起訴。
 
其他被起訴者包括署立基隆醫院前院長李源芳、樂生療養院前院長李乃樞、新竹醫院前院長陳文鍾、嘉義醫院前院長黃龍德、澎湖醫院前院長李明杰、台北醫院前行政副院長王炯琅等人,收賄金額從3萬多元到624萬多元。
 
檢方調查發現,多家廠商向黃焜璋及署醫政府院長等人關說,承諾給予回扣,並與醫院協商器材規格,最後圍標、借牌取得招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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