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死囚》王國華曾陳情求速死

出版時間 2011/03/04

今晚伏法的死囚王國華,是橫行高屏地區的網路淫魔,2002年連續性侵、洗劫網友,兩個月內犯案7起,10名被害人還包括1名男網友,當時王摸到生殖器才知被害人男扮女裝,仍企圖肛姦,因被害人苦苦哀求才罷手,但仍搶走金戒指等財物;1對就讀國中的表姊妹,被王國華約出,王國華先性侵表妹,遭激烈抗拒,王將她綑綁鎖在行李箱,改性侵表姊,因擔心兩人報警,竟將兩人用膠帶封嘴、繩索綁手腳後裝入兩個飼料袋,丟到大排,表妹掙脫游回岸上報案,表姊慘死。

審訊過程中,王國華還罵法官「沒膽、沒LP(卵葩之意)!」、「還在拖什麼?快點判我死刑!」,2008年他被判死刑定讞。王國華曾寫了20多封陳情信給法務部,要求速死,但都沒有下文,今晚終於完成他的心願。

王國華小檔案

◎年齡:入獄時24歲,伏法時為32歲
◎死刑定讞:2008/01/17
◎所在監所:高雄第二監獄,收容編號499
◎犯案情節:
˙2002 06/27
在車上強姦A少女,並搶走A女和胡女的手機及500元
˙07/09
在涵洞內猥褻鄭姓女網友,搶走手提袋及現金
˙07/15
在車上猥褻B少女,再搶走B女及顏姓少女的手機
˙07/16
強摸網友C男下體,發現他男扮女裝後強制肛交未遂,搶走金戒指等財物
˙07/26
在車上強姦D女、強迫口交
˙07/26
約出一對讀國中的表姊妹,強姦表姊後將兩女綑綁裝袋投入大排水溝,表姊死亡,表妹掙脫獲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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