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實踐人權保障

出版時間 2020/11/19
國民年金實踐人權保障

【工商消息】 本文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

「社會保障權是一種人權!」這是國際勞工組織再三向全球傳遞的重要理念。而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了前瞻性的「2030永續發展目標」,其中一項目標就是要透過不同年金制度的相互配合,來提供全民老年保障。

從全球現況來看,全民皆有老年保障的理想尚未實現。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統計,在2017年時,全球老年人口中,領有年金的比率為68%。近年來,相關國際組織頻頻呼籲各國應致力於提升年金制度的涵蓋率,達到全體老人均有年金的理想,不讓任何民眾被遺漏在年金制度的保障之外。

我國的年金體系一直是依循著職業類別的差異而分別建立不同的制度,自1950年起,陸續辦理勞工、軍人、公教人員與農民的年金制度,這些制度分別提供不同職業群體的老年保障。2008年開辦國民年金,才將未就業的民眾也納入社會保險的年金制度,終於實現全民皆有年金的理想!至此,我國成為全球少數達到「全民享受健保」以及「全民參保年金」的國家,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足以誇耀國際的成就!

國民年金制度在規劃研議時,社會上曾出現不少的質疑聲浪,擔心這個全由未就業者參加的年金制度是否會變成「女性專屬」、甚至是「弱勢者相互取暖」的年金制度。然而,2019年底時,參加國民年金的323萬人中,女性占51.5%、男性占48.5%,女性僅略多於男性。同時,在全體參加國民年金的民眾中,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經濟弱勢者以及身心障礙者,合計僅占全體被保險人的12%;其餘82%的被保險人都是以一般身分加入國民年金。換言之,國民年金不僅保障女性也保障男性;不僅保障弱勢者也保障一般民眾。

國民年金的開辦,也縫合了我國年金制度原有的缺口。國民年金開辦前,民眾工作時加入勞保,沒工作時其勞保年資就中斷,且未就業期間沒有其他替代的保障。國民年金開辦後,民眾有工作時參加勞保,未就業時加入國民年金,到老年時同時領取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享有雙重的保障。而且,參加勞保的民眾,需累積超過15年以上的年資,才能領取老年年金,否則僅能領取一次金。若民眾的勞保加保年資不足15年,而其勞保與國民年金的年資合計超過15年,同樣可以領取勞保年金。至於國民年金則沒有最低年資的限制,不論年資長短,年滿65歲時都可領取老年年金。

國民年金實施至今最大的挑戰,就是被保險人繳費狀況。儘管政府提供國民年金保費四成的補助,但因參加者都是未就業者,有許多人因為沒有穩定的收入,以致無法定期繳交保險費。碰到這種狀況,可以商請家人協助繳納,亦可辦分期繳納,或是等收入穩定後,10年內進行補繳。國民年金是保障民眾老年生活的重要制度,值得全民的支持。文章來源:台大社工系傅從喜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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