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納稅人可採合併或分開計稅擇優適用。資料照片
「合併計稅」即為股利和其他綜合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分開計稅」為股利以28%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再與其他綜合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如果是小資上班族,建議選擇合併計算股利所得稅比較有利;若為大股東適用綜合所得稅率為40%,選擇分開計稅,將股利所得獨立於其他綜合所得以28%計稅,申報上相對有利。
不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在股利申報時,若選擇分開計稅者,捐贈金額將無法抵扣股利所得,也將影響選擇合併或是分開計稅。
舉例來說,甲為股市大戶,以買賣股票及領取股利為其主要收入來源,假設他在去年買賣股票獲利3000萬元,並獲配股利5000萬元,同年為協助花蓮強震受災戶捐助花蓮市政府400萬元,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該捐贈的款項可以全額列舉扣除綜合所得總額。
如果甲選擇「合併計稅」,其綜所淨額為5000萬-400萬為4600萬,應納稅額等於1749萬元;如果選擇「分開計稅」,其綜所淨額為0元,應納稅額為1400萬,較有利。
不過,如果甲的其他條件不變,但捐贈的金額增加到2000萬元。選擇「合併計稅」的話,綜所淨額為3000萬,應納稅額為1109萬元;但若為分開計稅,其應納稅額依舊是1400萬,以「合併計稅」會比較有利。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