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 專心復健不發病

出版時間 2006/11/08
時好時壞的病情,真想把他送走、眼不見為淨!(設計對白)
時好時壞的病情,真想把他送走、眼不見為淨!(設計對白)

台灣的精神復健機構大多會被冠上「龍發堂」等字眼,常因不被接納而被趕到偏僻的地方,所以精神病患者要能真正回歸社區並不容易。曾有研究顯示,規律服藥的精神分裂病患者中,1年內的復發率是30到40%;2年內的復發率則高達40到75%。藥物只能對抗疾病的生物性因素,對於社會和家庭壓力及病患的適應能力不足等問題,並不能有效解決,若有社會支持,他們其實有機會在獲得控制的情況下獨立生活。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人較辛苦,要陪伴患者穿梭在虛、實兩個世界裡,病情惡化時可能還會有攻擊行為,電影《美麗境界》中的男主角更曾打太太。
花蓮玉里榮民醫院副院長林知遠說,病患在發病剛開始時,病識感可能較差,有時會分不清楚虛幻和現實,常常把身邊的人搞得筋疲力竭。而家屬多半會先求神問卜,即使有送到精神科,多半也只著重在急性症狀的解除,但有時並未讓患者規律服藥或進入復健階段,造成控制效果差,因此有「放棄他」的念頭,其實只要好好復健病情是可以控制的。

患者家屬常會藉宗教求神問卜。

學術界雖曾強調精神復健機構應「去機構化」,意思就是讓居民真正和精神病患生活在一起,不過近幾年發現,這樣等於是把患者打散直接進入社區,危險性提高,居民也較排斥。所以現在較新的觀念是,讓社區接納復健機構。以花蓮玉里榮民醫院為例,復健機構內的患者會到玉里鎮上做社區清潔的工作,而有園藝、農牧技能的患者,也認養了玉里火車站、附近學校的植栽造景。

病情較不穩定者會在專業人員戒護下,到社區做清潔工作。

患者在規律用藥穩定幻聽、幻覺等正性症狀後,可進入復健機構,治療人際關係退化等負性症狀。復健分成社區復健中心和康復之家。選擇都可考慮以下條件。
1 到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輸入「精神復健機構評鑑合格名單」關鍵字查詢。
2 實地到機構觀看與附近社區的互動。
3 患者應有足夠的活動空間與技能課程,並按照課表上課。
4 有完整的醫療轉介系統,例如牙科、內科、一般外科,保障患者就醫權利。
5 之前患者有成功在外就業的前例,只要能穩定工作半年以上,就算是成功個案。

職能復健是讓患者為工作做準備,以烘焙、畜牧、育苗等為主。

罹患精神分裂病的寶峰,在羊羹工廠裡已工作11年,平常有空就會去夾娃娃,其中他最喜歡的就是「幹譙龍」。問他如果夾不到會不會很失望、生氣,他說:「人總是有得有失嘛!」

罹患躁鬱症的冠仁,住在復健機構已4年,現在每當外賓來參訪時,他就會擔任院區解說員,他會自己去排藥盒固定吃藥,藥物的作用、副作用都很清楚,連同一成分的藥換了不同藥廠,都別想瞞過他。

從前在都會型醫院時,看到病人就像在旋轉門內一樣多次進出醫院,無法回到原來的家庭。後來發現復健的介入才能提供穩定、持久照護,包括工作和生活,對病患而言才是實質幫助。

花蓮玉里榮民醫院副院長 林知遠

模特兒╱王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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