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前看清楚
衛生署已有制式麻醉同意書,上面明確註記接受哪種麻醉方式,是局部?半身?或全身?麻醉前醫師必須完整說明、確定患者明白麻醉的風險、步驟和可能發生的狀況。患者和醫師雙方都必須簽名,才能安排進行麻醉和手術。若患者未成年,則由法定代理人簽署。
有些醫院會自己設計麻醉說明書,還設立術前訪視門診,患者可在手術前找醫師一對一了解麻醉的各項風險機率、說明藥物過敏史等,另有些醫院則在開刀前一天,由隔天要執行麻醉的醫師到病床前解釋、核對病人身份,這時患者應主動核對說明書上自己的姓名、病歷號碼,是否正確。
接受手術就等於要接受麻醉,但這卻是兩個不一樣的風險事件,麻醉醫師應在術前、術中、術後對病人的狀況確實掌握,以下是一般狀況下,接受麻醉的患者應注意的事項。
如果是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術前一天是否要停藥應向醫師詢問,並明確說清楚自己目前正在服用哪些藥物,否則可能會增加麻醉風險。若是一般性的保健食品或非必要性藥物,則應停吃。
在接受麻醉之前最好與施予麻醉的醫師溝通,說明自己或家族中是否有人曾對麻醉藥物過敏,家屬在場更好。若無法連繫施術的麻醉醫師,至少也應要求核對病歷、各項同意書上的名字和病歷號,以及是否註記清楚身體狀況。
全身或半身麻醉前一天晚上12點後一定要禁食,連水都盡量不要喝,因為若是在麻醉過程中胃內沒有排空,食物會經由食道逆流至口腔再嗆入氣管,容易造成吸入性肺炎,增加病情嚴重度。
麻醉術後若覺得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等,若狀況輕微屬於一般常見的副作用,但如果非常不舒服且持續超過半天以上,則應向照護的護理人員或醫師請求協助。
除了術前的狀況之外,麻醉後一直到病人清醒過來的狀況,例如在麻醉後有些人會發生惡性高熱。此外,麻醉醫師人力不足也是一大隱憂,這些都會影響麻醉的品質。
惡性高熱可能發生在麻醉任何一個過程中,發生率約1萬到3萬分之1,具遺傳性。發生率低但若沒有及時用對解藥,致死率高達8成以上。肌肉會持續收縮不放鬆,造成壞死,然後心律不整,甚至腎臟衰竭、死亡。症狀還包括:體溫驟升、肌肉僵直、休克等,醫師在手術中通常會監看各項生理數值,若發現體溫不正常升高,會視情況停止手術並給100%氧氣和目前唯一的藥物Dantrolene,這是一種「孤兒藥」,不屬於醫院常備藥,目前只有各大醫學中心列為常備性藥物,如果血親中有人在全身麻醉後不明原因死亡或發生過惡性高熱要特別注意,在術前告訴醫師才有時間備妥藥物。至於一般人,如果有嚴重的藥物過敏史則可向醫師提醒。
台灣平均每個麻醉醫師在開刀房中須同時照顧3到4個病人,而美國和日本最多只允許同時照顧2個,麻醉醫師人力不足的狀況又以台北縣最嚴重。有些會因此請麻醉護士或請「跑單幫」、不是該醫療院所的專任麻醉醫師,而以簽約、遊走各醫院的麻醉醫師來施術,品質較不易掌控。建議動手術前,應與手術醫師確認是否有合格的麻醉醫師。
若說進行手術是開飛機,病患是乘客,那麼麻醉醫師應是駕駛員。麻醉的品質從手術前訪視、手術中監看生理數值,到手術後是否產生副作用和疼痛問題,都是麻醉醫師須全程照護、評估的範圍,重視手術安全外,麻醉安全更要注意。
曾發生過北城醫院護士打錯針的事件,當時是因為誤將麻醉藥物當成疫苗施打,這也暴露出藥品存放的管理問題,民眾若要自保,應要求專業人員在每次施術前核對姓名、病歷號、藥物作用等,而政府應盡快制定出麻醉品質標準、落實評鑑制度,才能保障就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