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12月1日起2206家飲料店禁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資料照
(新增:環保局最新說法)
環保署規定各地方政府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報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期程,不過台北市環保局今(6)日率先宣布,從今年12月1日起,全市2206家飲料店如五十嵐、清心福全等,不能再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預估每年可減少7600萬個以上一次用塑膠杯、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
環保局指出,因應國內飲料店蓬勃發展及聯合國啟動具法律約束的減塑協議,環保署2022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全國各縣市飲料店應依環保署規範,最遲於2024年全面禁用一次用塑膠杯,而環保署已於8月3日核准台北市提報轄內飲料店,自今年12月1日起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此外,環保局表示,台北市今年5月已邀集飲料店業者,會商預定今年12月1日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與會業者多數皆願意配合政策執行。
環保局強調,同步至轄內連鎖、非連鎖飲料店逐店宣導,以利業者在正式實施前的緩衝期,消化庫存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並儘早評估使用可替代材質,或提高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以及考量建立循環杯借還系統,減少一次用容器。
消息一出,各界好奇北市新制12月1日上路後,連鎖飲料店業者是否可不給自帶杯5元優惠?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解釋,自帶杯政策仍會持續,就算連鎖飲料店業者未來選用紙杯或其他材質杯子裝飲料,還是會給民眾自帶杯5元優惠。
不過,林鈺惠也強調,若連鎖飲料店業者建置循環杯系統,依法則可不給優惠,但像是統一超商等,雖已建循環杯系統提供給民眾用,還是有給5元自帶杯優惠。
針對12月1日起業者會選用什麼材質的杯子?林鈺惠說,大多數業者應會優先選擇用紙杯代替,雖紙杯也是一次性使用,不支持,但環保政策分階段推動,目前先以禁一次用塑膠杯為主。
(翁子竣/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