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服務法》納管引反彈 NCC:辦公聽會持續溝通

出版時間 2022/07/13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3大項、2小類,如Dcard、YouTube、Meta等業者。NCC提供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3大項、2小類,如Dcard、YouTube、Meta等業者。NCC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29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3大項、2小類,如Dcard、YouTube、Meta等業者,並規劃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引發外界反彈,對此,NCC表示,對外政策說明還不足,自我檢討、持續與外界溝通。

外界認為NCC未諮詢完備就硬推數位中介服務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照法規程序就是預告、聽取各界意見,有這樣的聲音,代表NCC對外政策說明還不足,特別是他發言人會自我檢討,接下來的三場公開說明會(網路觀看)、一場公聽會,希望讓民眾了解、支持這草案,外界意見會持續收集。

在「數位中介服務法」之前,其前身「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推動時議論聲浪就大,翁柏宗說明,從8月份開始舉辦3場公開說明會、1場公聽會,盡量讓民眾了解,本法目的是在維護網路上的言論自由。

數位中介服務法也引發藍委全力反對,翁柏宗再度強調「去溝通」,希望草案有機會到立法院審查,會專心凝聽各界意見,並與所有委員溝通。

至於NCC今年5/25公布新版「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簡稱OTT TV)草案架構,翁柏宗也說明,數位中介服務法、OTT TV草案,是個別獨立的法源,但兩者都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服務,其治理原則相同,目前數位中介服務法已經對外預告,而各界仍有意見,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收集意見也會供OTT TV草案參考,現階段就是持續滾動檢討OTT TV草案。

(陳怡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