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重大違約 縣府提起訴訟求償

出版時間 2022/06/22
金門縣府今日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樂活公司塗銷本案地上權、拆除地上物,並賠償縣府應有之損失。金門縣政府提供
金門縣府今日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樂活公司塗銷本案地上權、拆除地上物,並賠償縣府應有之損失。金門縣政府提供

金門綠色休閒渡假園區閒置多年,整體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未能依契約期限營運,金門縣政府109年向承攬廠商「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終止契約之要求,後續又經多次的協商,今(22)日上午正式提起訴訟,將要求承攬廠商拆除地上物、塗銷本案地上權,並賠償縣府應有之損失。

金門縣政府表示,為配合金門林務所園區轉型、活化並整合觀光資源,將旅宿業與林務所優美綠色環境結合,102年時縣府與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簽訂「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營運及移轉案」投資契約,契約期間達50年,原定105年完工及營運。

此BOT案104年初,承攬廠商進度仍稱正常,也已投入新台幣4億多元的自有資金,但後續因工程進度落後、財務融資問題,工程自104年起便再無進展,原訂應於105年5月29日開始營運之日期跳票,工程至今累計進度為25%,僅有鋼骨結構豎立於林務所園區旁,且鋼構已有鏽蝕、周邊圍籬亦有毀損等情形。

由於整個工區閒置多年,109年7月金門縣政府依合約內容認定本案已達重大違約且未有改善情形,函文通知該公司終止契約,但該公司後續主張因兩岸情勢、旅遊觀光團人數劇減,不同意縣府終止契約,雙方便依照契約規定進行協商、協調委員會程序,該案因新冠肺炎的影響,相關程序至近期才能確定。

縣府表示,依照契約應完備之協商、協調程序均已完成,於22日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樂活公司塗銷本案地上權、拆除地上物,並賠償縣府應有之損失。(地方中心蔡宇凌/金門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