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宣導期滿,所有計程車都需強制投保乘客險。資料圖片
全台約有9.2萬輛計程車,不過只有51%加入「車隊」並投保旅客責任險,仍有4.5萬輛計程車未替旅客投保,等同乘客有一半機率搭到未投保計程車。交通部公告修正《公路法》,規定計程車都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明(2023)年6月15日上路,違反規定可開罰3千到3萬元。
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國計程車有近9.2萬輛,其中只有51%計程車加入車隊投保乘客險,剩下49%、近4.5萬輛計程車未替旅客投保。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隸屬車隊的計程車,應替乘客投保每人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險,保費由車隊負擔。
為保障旅客搭乘計程車權益,交通部公告修正《公路法》第65條及81條,明訂計程車客運業皆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旅客責任保險者,計程車客運業可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說明,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台鐵、高鐵、飛機、客船等公共運輸工具,法律均有明文強制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只有計程車沒有,張廖萬堅委員提案修法,進一步保障旅客權益。
交通部表示,之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經有基本保障,不過只是基本保障,營業車輛運送乘客要有更高保障,將於1年內邀集金管會和相關單位討論,投保金額將會參考目前車隊投保的150萬元理賠金額後訂定,相關執行細節待討論律定後,盡速對外公布。
(胡順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