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近年積極推動雙子星開發案,但北市議員許淑華今指出,過去市府面對美河市案時,讓開發商先取得建照後,才協商權益變換討論與分回比率,最後造成市府權益受損,如今面對雙子星案竟打算採取一樣的做法,呼籲市府在核發建照前確定相關內容,否則不但可能重演虧損百億,還會把爛攤子留給下任市長。
2012年監察院糾正美河市開發案,當時發現因鑑價不實,導致市府損失達百億元,遭外界質疑圖利建商,全案移送檢調,經手的處長、課長皆遭高院判刑確定。
許淑華指出,當時美河市最大問題,就是拿「捷運土地參與聯合開發權益分配注意事項」和廠商談判,最後同意開發商先取得建照,雙方才進行權益變換討論與開發案的分回比率,但這過程中,因官員涉貪、鑑價失當,最後導致市府損失百億。
柯文哲上任後將美河市列為5大案,還在2016年修正相關規範,但隨雙子星案發展,許淑華說,發現內容完全沒變,仍是先取得建照才與開發商討論開發案分回比率,這樣會無法預先精算、評估市府權益變換價值,且建照取得、確定開發後,市府與開發商變成「命運共同體」,若雙方條件談不攏,只能進入仲裁階段,結果不是工程延宕就是市府蒙受損失,如同現在的大巨蛋案。
許淑華以民眾最能理解的都更案舉例,強調民眾和建商討論都更前,一定是先談好條件,才會同意簽字、讓建商作業,否則民眾如何確定房子蓋完後符合需求?但目前市府做法是讓建商先拿建照,屆時發生爭議,民眾的權益有可能受損。
此外,許淑華批評,柯文哲過去常說大巨蛋案再來一次,會思考怎麼可以做得更好,但他卻不知自己重蹈覆轍,以雙子星案服務顧問案報告來看,市府目前預計可分回C1的3.4萬坪及D1的6.1萬坪,但權益變換可選擇有商場、辦公室、旅館或餐廳,如何選擇,須以市府效益最大值來精算評估。
但她指出,經檢視開發建議書,發現開發商已先主動規劃、寫入投資人將選配商場(含景觀餐廳與觀景台),建議市府選擇辦公室與旅館產權,再交由投資人回租管理,此時市府沒有提出規劃主張就同意發給建照,若後續開發商與市府在權益變換上沒有共識、進入仲裁,將導致市府可能的損失。
許淑華建議市府,應在1個月內啟動權益變換分配程序,重點是在開發商取得建照前完成權變分配,要求市府應藉此維護清白,否則屆時有疑似圖利之嫌,更慘的是會把爛攤子丟給下任市長。
柯文哲下午出席市政總質詢時,被許淑華問及此事,柯聽完內容後點頭認同,並說自己知道議員說的,很感謝議員把問題提出來,這樣一講他就知道了,「你這樣一提我知道,我會處理」。(陳思豪/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