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影片)
本月7日在澎湖鋤頭嶼西方0.8海浬處漂流獲救的6名潛水客,涉非法捕撈竟還大辣辣背著網袋魚獲上船。昨遭眼尖海洋志工揭發,擷取獲救過程影帶證明網袋內約有10公斤左右的龍蝦和饅頭蟹,恐面臨遭裁罰3萬到30萬元以下罰鍰不說,還意外曝光載送的遊艇,還是澎湖科技大學的「海洋2號」,也讓澎湖這所最高學府意外成為「海洋殺手」的幫凶而蒙羞。
澎科大海洋遊憩系主任黃俞升昨表示,「海洋2號」是澎科大多年前就與亞果PIDC國際潛水中心簽下產學合作,而提供給PIDC使用。但這樣違法行為顯已違反契約,更嚴重影響校譽,因此今天將會召開會議並邀請PIDC前來說明,必要時檢討終止合約。而澎科大主任秘書陳宏斌更轉達校長黃有評說法,譴責這種不法行為。
這5男1女潛水客,其中1人還是PIDC帶隊教練。7日上午到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船潛,不料被海流帶走而與船隻失散,在海浪中載浮載沈50分鐘,才被第七岸巡隊運補所僱用的「幸福時光」客船返航途中發現救起。當時除了2根浮力帶外,6人都穿著全副潛水裝備並背著氣瓶。
但眼尖的海洋志工陳盡川卻發現,新聞影帶中的6人竟有別一般觀光休閒潛水員,身上沒有帶著留下海底美麗回憶的相機設備而起疑。於是仔細觀看影片細節,赫然發現其中一名潛水客上船時,竟然還背洋蔥網袋,於是仔細定格察看,隱約可見龍蝦和饅頭蟹等魚獲,研判約有10公斤重,於是擷圖向檢察官吳巡龍成立的海洋稽查小組群組匯報檢舉「假觀光真漁撈」,經吳檢指示追查後,這干人的非法行為就露餡了。
陳盡川控,背網袋的人還是PIDC帶隊教練,但賺潛水觀光財的人,竟然還帶頭違法毀滅生態資源,實在不可取。
不過,PIDC總經理林毓麒否認背網袋的是該中心教練。他強調,這都是一名紀姓潛水客覺得好玩而徒手所為,但上船後被他們教練發現指正,已有當著岸巡的面將網袋內龍蝦等魚獲全拋回海中,並未帶回岸上。不過他實在無法解釋這常來找他們潛水的客人為何會這樣做?還說真的讓他百口莫辯。
澎縣府農漁局漁管科長張宏安表示,自用遊艇利用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或水肺潛水捕魚係違反漁業法第6條:「未取得漁業證照,經營漁業者」。
因此,該等民眾倘未經漁業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漁業證照,而利用自用遊樂船舶攜帶潛水器設備潛入海中採捕水產動植物,倘其採捕之數量,經認定達實質漁撈作業之漁獲量者,主管機關可本於職權逕行認定,並依漁業法第64條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地方中心許逸民/澎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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