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亂丟垃圾「這招」免被罰 北市建議中央比照酒駕採「連坐罰」

出版時間 2022/05/07
不少駕駛人都有亂丟菸蒂壞習慣。資料照片
不少駕駛人都有亂丟菸蒂壞習慣。資料照片

不少駕駛人都有開車亂丟菸蒂、垃圾的壞習慣,由於現在行車紀錄器普及,很多民眾只要拍到畫面,都會向相關單位進行舉報。但北市議員潘懷宗近日發現,由於該法令是處罰「行為人」,只要駕駛宣稱自己並非丟菸蒂的人,就能因此躲過罰則。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坦言制度確實存在漏洞,將行文建議中央,未來能比照酒駕「連坐罰」進行裁處。

潘懷宗指出,現在行車紀錄器很普及,不少前車丟菸蒂、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大家都會拍下照片向相關單位檢舉,環保局再依車牌找到車主,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進行裁罰,目前罰鍰為1200元到6000元。

但潘懷宗發現,當環保局找到車主時,只要車主主張自己不是行為人,就可以因此逃過裁罰,最常見的情形就是牽拖自己把車輛借人,或是菸蒂是從副駕駛座、後座丟出,但自己正在開車,並不是丟菸蒂的「行為人」。

潘懷宗統計相關數據,發現北市近年因無法確定行為人,導致最後未開罰的件數相當多,108年亂丟菸蒂無法裁罰的高達4986件、109年為4772件、去年為2105件,今年截至三月為止也有284件。他認為這樣的制度存在很大漏洞,未來駕駛如果要丟垃圾,乾脆請旁邊的友人幫忙從副駕駛座丟出,這樣就能規避罰則。

環保局稽查大隊坦言,依照環保署函示,該法令為行為罰,也就是處分對象需要是實際行為人,不過有檢舉的時候還是會查證,如果事證很明確,會依照車籍查詢,通知所有人陳述意見,如果沒有陳述,或認定他的理由不是理由,仍會進行告發。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北市府有發現這樣問題,近日會行文建議中央,看是否比照酒駕「連坐罰」,只要有人違規,或是把車輛借給他人使用,關係人都要一起受罰。(陳思豪/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