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針對新冠肺炎輕症及無症狀確診個案規劃的居家照護計畫,今天正式上路,市長盧秀燕在今天的防疫記者會表示,截至下午2時為止,全市已有155位個案申請居家照護,其中87案已收案居家照護。衛生局長曾梓展提醒,每位居家照護個案,最多可有4名家人同住,同住家人也視同居家隔離,一樣不能任意外出,違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台中市議員邱素貞今天質詢表示,各區公所成立「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中心」,22日正式上線,首日關懷人數就超過上百人,她憂心說,確診個案不斷增加,市府各局處為了居家照護確診個案生活相關問題,疲於奔命,但各局出都有本身業務要處理,未來關懷人數眾多,公所人力恐無法負荷,該如何因應?是否採委外方式執行?希望市府未雨綢繆,儘速提出因應策略,避免讓需關懷者求助無門。
盧秀燕在下午的防疫記者會中表示,為做好居家照護,台中市政府已經召開多次會議,市府也在各區公所成立29處「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中心」,市府跨局處調派人力支援,落實民眾居家照護關懷。同時,在健康照護部分,各區區公所的「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中心」都有主責的照護醫院,會由醫療人員、公所每天關懷評估居家照護者的健康問題、運送關懷包及必要時就醫交通協助。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說,居家照護目前已有155位個案申請,有87案已收案,以大里、西屯、北屯區人數最多,有的仍在審核中,依中央規定,1名確診的居家照護個案,最多可以有4名家人同住,確診者若無人照顧,年齡須在65歲以下,若有家人切結照顧,可以放寬到69歲以下。
吳世瑋說,少數未核准通過,是因為申請居家照護的個案超出年齡限制,或本身是洗腎患者、孕婦或同住家人在4人以上,不適合居家照護,但也有符合居家照護的個案,主動表示怕影響家人,在市府安排下轉入加強版檢疫所。他也說,市府已預先評估若關懷人數過多可能出現的問題,相信中央也會做整體思考。
衛生局長曾梓展,確診者申請居家照護經核准,包括同住家人在內都會被列為隔離者,必須適用居家隔離相關規定,不能趴趴走,任意外出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盧秀燕說,台中市居家照護今天上路首日,可能還會遇到一些問題,市府會再精進,由於確診數不斷上升已是趨勢,大家對於居家照護資訊有必要了解,她今天有聽到認識的市民說自己採取居家照護,全家剛好有機會在家聯絡感情,還有親友會把食物放在家門口,展現台灣人強大的人情味,令她深受感動。(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