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在2019年從保育類動物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降級至今已滿3年,但動保團體卻在這期間,接獲超過151件通報違法飼養案件,且發現這些獼猴不僅多半一生都是被單獨飼養在小鐵籠中,造成獼猴出現自殘、骨骼變形等情況,甚至還有獼猴一生都沒有喝過水,動保團體呼籲政府儘速修正相關法條,禁止飼養獼猴,並展開全面清查、救援。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以及立委林淑芬今(4/14)召開記者會,會中指出在降級滿3年間,共接獲超過151件遍佈全台的違法飼養獼猴案件,實際到現場調查發現,飼養環境相當惡劣,不僅將獼猴關在狹小鐵籠,還不給他們喝水,要讓獼猴永遠「長不大」,甚至有獼猴被鐵鍊限制行動,最後被鐵鍊活活吊死。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表示,台灣獼猴屬於群居型野生動物,平均壽命至少16年,需要有非常大的活動空間,且有多元複雜的採食習性、社交生活,人工飼養環境根本無法滿足,因此在人類的飼養下,生理、心理都無法被滿足,易產生攻擊行為,是非常嚴重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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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民眾私自獵捕、飼養獼猴屬於違法行為,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指出,有許多不肖人士常利用「救傷、拾獲、農害防治」等理由來規避責任,且現行針對野生動物救傷、拾獲或因農損防治而獵捕,缺乏規範與後續作業的完整機制,導致一般人遇到此類狀況時常不知如何處理。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不少民眾以為台灣獼猴已經不是保育類就獵捕、飼養,常以危害農作為由獵捕,但主管機關無從去做認定,再加上政府對一般野生動物救援收容能力不足,導致對民眾通報違法案件多採消極勸導、無法沒入。
會中動保團體提出,從《動保法》、《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台灣獼猴,也要全面清查全台私下養殖台灣獼猴案件,同時建立野生動物救傷機制,訂定案件通報、運送、醫療等相關流程。(王重皓/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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