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將追討3萬紓困補助。資料照片
近2年不少民眾生活受到新冠肺炎影響,勞動部也在2020年辦理「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只要是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可申請3萬元補貼,不過經過勞保局調查後,發現有7201件不符合資格,將追討回2.1億的紓困金。
勞動部在2020年針對自營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提出薪資補貼方案,只要在職業工會投保,且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以及2018年所得未超過40.8萬,就可申請每月1萬元生活補貼,共3個月,總計3萬元。
根據勞保局統計,202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共核發112萬6610人,金額為337億9830萬元。不過近日勞保局卻發現,有7201件不符合資格,金額約2.1億。主要原因是當時的紓困補貼審查,是按照財政部給予的稅務資料,但當時稅務資料並未完整,因此後續發現有部分民眾的綜合所得超過40.8萬的標準。
勞保局指出,在3月時就已經陸續發文,要求勞工將補助金繳回國庫,截至昨(18)日,已經有5成民眾繳回。而這次案件,則佔總紓困件數的0.6%,比例並不高。
(張曜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