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將促請內政部擔任交友服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王重皓攝
坊間交友服務的消費爭議頻傳,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2021年全台交友服務的消費申訴案件,將近有500件,當中有高達9成的案件都是男性,又以23歲至32歲的8年級生佔比5成最多,消保處表示,交友服務消費爭議態樣,以「解約及退費問題」最多,有業者甚至以已經將個資建檔、已收看影音課程為由,向消費者索取數萬元至數十萬元的違約金。
根據消保處統計,2021年全台受理交友服務的消費申訴案件,高達471件,其中男性就佔了91%、428件,女性則是佔6%、28件;如果以年齡來看,23歲至32歲的8年級生則是佔了總申訴案件的50%、其次是33歲至42歲的7年級生佔38%。
消保處指出,在坊間交友服務爭議有四大樣態,當中最多人遇到的就是「解約及退費問題」,據統計,這類消費糾紛就有300多件;二是在不知情下被誤導,簽訂資融公司的「消費性無擔保借貸契約」,造成自己額外的負債;三是繳費資訊不透明,例如安排約會、參加聯誼是否要額外繳費等訊息;四是有業者會以建檔費用、影音課程等理由,要求消費者繳交一筆解約時的違約金,大多金額都高達數萬元至數十萬元。
消保處指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指定內政部為交友服務產業的主管機關,並要求其制定相關管理機制,擬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未來有業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依《消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消保處提醒,民眾在交友期間,第一次見面應選擇熟悉的公共場所;若對方拿出合約等資料,不要輕易簽名、留下個資;簽約前也要先確認解約退費條款,以免事後想退費卻無處可退成為冤大頭。(王重皓/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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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公布交友服務四大陷阱。消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