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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2019年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4度發現排放的廢水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案經台電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中火污染情節重大,判台電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並於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判決結果證明市府處罰有理,也的確掌握到證據,但處罰不是最主要目的,希望台電在空污、水污防治都能警覺,確保市民健康。
台中市環保局2019年稽查中火,發現懸浮固體超過每公升30毫克的規定標準;同年3月、4月間又3度到不同放流口採樣,懸浮固體仍超標,最高達每公升72毫克,4度採驗均未過關,依水污法裁處共234萬6000元並限期改善。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中火廢水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並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判台電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中火廢水懸浮固體超標確定挨罰234萬元,盧秀燕上午表示,處罰不是目的,盼中火改善污染。台中市政府提供
盧秀燕今天上午受訪表示,她上任以後對整治污染特別重視,中火每天的排碳量非常高,除了空污外,市府對於使用化學藥劑可能產生的水污染也特別重視,經過環保局多次偵測後,掌握證據確定中火有排放廢水,不僅造成海洋污染,也造成魚貝類等海洋生物死亡或傷害,市府才予以重罰。
盧秀燕說,法院經過多次討論,裁決已定讞,表示市府處罰有理,也的確掌握到證據,但最重要的是,處罰不是最主要目的,市府希望台電改善,且中火10部機組都燃煤,希望空污、水污防治都能有所警覺,中火在台中製造電力供應全國,一定要對台中市的環境負責,確保市民的健康。(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