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工藝家」必要費用最高可達62%。資料照片
文化部今(23)日表示,經會商與財政部討論「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將現有「工藝師」業別,調整為「美術工藝家」,包括畫家、雕刻家、多媒材藝術家等申報必要費用,從過去30%提高上限為62%,可更符合實務狀況及申報需求。
為支持藝術創作,文化部指出,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將現有工藝師業別名稱調整為美術工藝家。過往多以30%計算其必要費用的視覺藝術工作者,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採「美術工藝家」業別按工資收入20%,工料收入62%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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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工藝家包括了,畫家、雕刻家、多媒材藝術家等都屬於範圍內。文化部表示,現今視覺藝術表現形式多元,作品類型廣泛,更經常有應用各式創作技法、複合媒材等多元創作型態,為能充分涵蓋各不同類型視覺藝術創作者,經向財政部反映意見,將「工藝師」業別調整為「美術工藝家」,可適用於美術工藝創作的藝術工作者。
另針對《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2021年修正公布後,外界討論的,藝術家本身出售作品,其報酬是否採分離課稅問題。對此,文化部說,如藝術家交易僅為單純作品出售的財產交易所得,未包含提供勞務、授權他人使用等其他工作事項,是可以適用分離課稅的,申請程序同樣由文化藝術事業依個案情形,在辦理展覽或拍賣時依規定提出。
(張曜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