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山高中有261名教職員生在2020年4月28日中午,因食用台北市某團膳業者供應的午餐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基市衛生局採檢6名學生糞便檢體送驗,共有3名學生被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北市衛生局因此裁罰業者6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程序上有重大瑕疵,判撤銷原處分,業者勝訴免罰6萬元;衛生局表示將針對程序部分再上訴。
該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是因為中山高中761名教職員生在2020年4月28日中午食用北市南港區團膳公司提供的午餐後,有251名學生、10位教職員工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基市衛生局採檢6名學生糞便檢體送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驗,3名學生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
另外,基隆市衛生局也同步抽驗該校留樣食品檢體,的確有檢出微量金黃色葡萄球菌。業者所在地的北市衛生局表示,綜合本次人體及食品檢驗結果、學生攝食狀況調查,經跨縣市聯合調查結果,判定為食品中毒案件,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業者6萬元。
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在今(2022)年1月26日的判決指出,該起案件在採驗學生糞便及該日餐盒程序上均有嚴重瑕疵,且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在4月28日,基市衛生局卻直到4月30日下午1時左右才完成抽驗送檢,已超過48小時,且僅以冷藏方式保存檢體,並未透過冷凍方式。
判決書也提到,3名被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毒素的學生中,有2人在進食中午團膳後之6至8小時候仍能正常進食晚餐,明顯與金黃色葡萄球菌毒素平均潛伏期為0.5至8小時不符;且疑似食物中毒之人數達261人,然而出現有噁心及嘔吐症狀的,卻僅有零星個位數。
台北地院根據疑似食物中毒案件人體檢驗報告,以及食藥署2020年5月14日檢驗結果速報單等證據認為,本件採驗學生糞便及原告餐盒程序上均有嚴重瑕疵,認前揭證據均不足以證明符合金黃色葡萄球菌之病因物質判明標準。
對此,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說,食品及檢體中均有驗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加上檢體送至疾管署前也有先檢驗過,而且本次事件涉及的人數相對多,基本可以認定是食物中毒,她也提到,敗訴的原因之一是檢驗程序,所以衛生局會再針對此部分上訴。
陳怡婷也呼籲,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學校或家長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
(賴昀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