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年有3萬到4萬件散落物,根據現行規定,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日前立委質疑散落物嚴重影響國道安全,30分鐘內不收費太佛心,交通部長王國材承諾將檢討。高公局今(12/13)宣布,明(2022)年1月1日起,國道散落物處理取消30分鐘內免收費,未達半小時仍將收費3千元,30分鐘以上未達60元每車道收費將貴一倍,調高至6千元,每級距貴3千元。
高公局表示,為加強提醒用路人在出發前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高速公路局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取消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取費用之規定。經高公局統計,2020年散落物件數仍高達4萬4951件,均較2019年3萬9780件、2018年4萬1757件、2017年4萬2729件及0216年4萬3313件為多。
鑑於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高公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自2019年9月16日起實施「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希望透過收費機制,提醒用路人於上路前務必將所裝載之貨物裝載綑紮牢固。原收費標準為就影響範圍、時間等處理成本計算每1車道每30分鐘3000元,然未達30分鐘則暫予規定免收取費用。
高公局表示,為加強貨物綑紮牢固之責任,及肇事者應負擔之處理成本,近期高公局完成「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之修訂,取消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取費用之規定,並訂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新收費計算規定,處理國道散落物每30分鐘將收3千元,未達30分鐘,過往不收費,明年元旦起每處理1車道收費3千元,30分鐘到60分鐘內,過往處理一車道收費3千元,明年元旦起變成6千元,60分鐘以上未達90分鐘,過往收費6千元,明年元旦起收費9千元,以此類推,每級距貴3千元。
高公局提醒,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大,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發生。用路人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李姿慧/台北報導)